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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追赶

那次在宠物诊所里,露被诊断出有不轻的真菌性皮炎以及胃炎,看来以前在街上风餐露宿的流浪生活的确给它留下了一些阴影。胖乎乎的医生微笑着给它戴上了一个淡绿色的圆形塑料头套,以防它再抓搔皮肤发炎处,又配了一些药与特殊的沐浴露带回家。我开始花不少时间护理露风禅。

从带它看病的那个上午起,狗狗露风禅已经明显地爱上了我,远远地看见我走来就会摇尾,常常用舌头舔我的手脚。它的眼睛会说话,安静地看着我时似乎总是说了很多我不全懂但相信是安慰鼓励的善解人意的话。

而我有过几次给它喂药与清洗涂抹患处的亲密举动后,对它也不再陌生,渐渐地视它为忠诚的朋友。我与狗,似乎在快速地彼此驯服着。

哲曾经喜欢在有空时拉我坐在沙发上,我们为彼此读《 小王子 》里面狐狸与小王子的那段关于“驯服”的故事。

狐狸对小王子说:驯服我吧。它说: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 狸,就跟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服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间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友谊或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对彼此的驯服,与你所花在上面的时间与精力有关。

你用你的真心付出滋养爱的花,付出越多,得到的也就越多。只是世间的太多黯然神伤、苦情爱怨都缘于错爱,错将不是爱的感情当作爱情,误以不该爱的人以为爱人,那样的话,你就永远无法驯服那个人、培植那段情。

所以才要正确的选择。而世界太大人太自由,像萨特说的:人的自由,其实就是选择的自由。

那一晚,我选择的却是对哲说“不”。说出口的时候,上天啊,我就已知道这是个错误。难道我与哲彼此之间驯服得还不够吗?

想到这里,我坐在小圆凳上叹了口气,摸摸蹲伏在面前的露风禅的头,继续给它的右后爪涂抹杀菌药膏。那药膏散发出过期香水的气味。

我们住的四层仿西式新公寓楼位于上海原法租界,住的几乎都是新兴的中上层阶级,其中有不少像我们这样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或租,或买。每户都有宽敞的露台与底层车库,时尚而奢侈,价格不菲。

我所住着的三室一厅的公寓是哲与我在一年前一起买的,当然他出了大半的钱。公寓被精心地装饰过,华美而不过分,每个房间都摆放着阔叶绿色常青植物与意大 利进口的桃木家具、舒适异常的玫瑰红丝绒大沙发,还有一些哲在以往四五年淘到的古董,轻如薄雾的白色镂花纱帘,柔软地低垂在深咖啡色的硬木地板上,客厅角落的那架钢琴,哲有心情时会坐上去弹唱一首披头士的经典曲,比如“when I am sixty”…

他就是那样的人,年纪轻轻的身躯里藏匿着一个老老的魂,喜欢所有上年头的东西与人,他不害怕变老,相反,他期待着到六十岁退休后与我一起悠闲地环游全 球,一路拍拍照,写写日记,认识各种各样的人了解各种各样的文化,年老时特有的那种对人生的通透而豁达的态度,对世界的重又变得单纯而清晰的目光,是哲一 直向往的。

但这样的向往并不妨碍他现阶段的努力创业。他不仅仅是一个天才的建筑设计师,在生意上也一点不输于他人,超凡的雄心壮志与机敏勤奋使他在上海建筑业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并立于不败之地。

就是这样一个矛盾混合体!

我也一样。我们是彼此的镜中像、孪生子。我们相爱相守不可分离。

转眼已是哲离开后的第四天,我都觉得像第四年了。我在一个笔记本上这样记录着。写日记是自从哲走以后我培养出来的新习惯。

这一天天空万里无云,太阳正从东方以覆盖一切的力量放射光芒,空气是明亮的淡金色。不知为什么我特别警醒,很早就起床了,洗漱吃早饭,又喂露风禅早饭,再给它用药水清洗了患皮炎的地方,最后涂上一层新药膏。

一切完毕后,我决定第一次带狗出去散散步。反正在家里除了胡思乱想与发呆,我什么也做不了。露已经成了我新近独自一人后的唯一伴侣。

给狗戴上那次在宠物诊所的商店里新买的狗链,戴狗链时它显得烦躁不安,也许是觉得这链子限制了它的自由。折腾了好久,才用链子牵着它下楼来到街道上。

它时而低头嗅着路面,时而欣赏街景,一路脚步不停走得飞快。过了交通灯后,它突然慢下脚步,在一个报刊亭旁边兜兜转转,任由我怎么拉都拉不走。以为它要小便,就耐心地等在那里。但在刹那间它一个猛冲,拽得我几乎跌倒在地。

我叫出声来,连忙松开了手。等它跑回我跟前时,嘴巴上已叼了一样东西。我疑惑不解地接过来一看,是个一次性打火机而已。

正想扔掉,电石火光间我突然意识了什么,再低头仔细察看手中的这个东西,没错,正是哲常用的那种打火机。我们时时光顾的那家足浴店每次都给顾客这种广告 免费小礼品,手中这只打火机上面印着的店名与地址有些残缺了,哲习惯一边抽烟一边漫不经心地用指甲去刮上面印的字。这是他一些莫名其妙的习惯性小动作中的 一样。

我的心狂跳起来,紧张不安地朝四周张望。丝毫没有哲的踪迹。

我蹲下来,神经质地抚摸着露风禅的脑袋,“天哪,老天啊…”我喃喃自语,眼睛依然四处张望,“他在哪里?露,告诉我哲在哪里…”

露照例沉默。自从它来后除了偶尔在喉咙口哼哼几声,我还没听到它真正地叫过一声。

我站起来,突然想到给一个人打电话。

优优起先在电话那头有些困惑,但等听明白我的狗在我家附近的报刊亭找到哲的打火机时,他咳嗽了几声。

“你这几天真没见过哲?”我问。

“…没有。”他犹豫了几秒钟后说。

“你确定?”我追问。

“Wei,”优优有些困难地开了口,“你知道我是哲最好的朋友-”

“是,我知道。”我打断他,“所以我相信你能帮助我们,当初我跟哲也是因为你而认识的。”我指的是三年前我与哲在优优的生日派对上相遇,当时我是受一个 时装设计师朋友的邀请而去,结果在派对上一个人也不认识,直到一个穿着得体、长身玉立像刚从时髦的广告片走下来的年轻男子出现在我面前,他就是哲。

“好吧,”优优吸口气,“哲不让我告诉你的,-他今天刚刚开车去四川老家。”

“你是说,”我的声音尖利起来,而我的心仿佛被压上了块石头在飞速下坠,过去几天哲竟然一直在上海?!“你是说,他开着车去近两千公里外的川西,去那穷山恶水间的他父母的几间破土房?”

“唉,”优优抗议道,“他不是刚出钱给他父母在乡下盖了新房子吗?”

“这又怎样?”我的情绪有些失控,声音带上了哭腔,头也在隐隐作痛,我对哲这次冒险的长途驾驶又生气又担心。他父母的家在四川西部的一个小县-丹巴的 偏僻山区里,四面环山地势闭塞,交通十分不便,也是在四五年前才刚刚通上的电。就在前年,哲不仅帮父母盖了新房子,还想办法替他们装上了周边那一带唯一的 电视与电话,这在当地可是个不啻于天上掉星星的奇迹!哲是如何克服种种技术上的难题并最终得到县政府有关部门支持的,我至今还不太清楚,也不太感兴趣。哲 那对大字不识几个的农民父母至今还想让哲娶一个与哲从小一起长大的当地女孩,我与哲的父母关系冷淡是事实,但哲对他父母孝敬有加也是事实。

我的脑子一片混乱,哲该不会一气之下回老家就娶了那个一直喜欢着他的丹巴姑娘吧!老天,这太戏剧化了,赶得上电影剧情了。

“他是不是疯了?怎么可以这样冲动地一走了之?有没有想过‘责任’二字?”我用力叫喊着,仿佛电话那头的人就是哲。

“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哲在上海一直以来都背负了太多责任,对公司,对你…”优优停顿了一下,仿佛在掂量自己的话是不是过于冲撞我,然后他用十分柔 和的语气说,“哲一直太过忙碌,太有竞争意识,也是时候给自己放个假了。而暂时离开上海,找个更放松的地方好好地呼吸一下,可能是每个上海人都有的愿望。 毕竟这儿人太多压力太大,你也知道的。”

我长久地沉默。

我的沉默似乎让他担心起来,他开始安慰我,“哲会回来的。”他说。

“谢谢你。”我突然平静下来,一股不知从何处来的勇气充满了我的胸腔,“现在我就去找他。”

吃好了中饭,又给狗换了次药。然后给店里的经理李阿姨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要暂时离开上海几天,请她在这几天里对店里的大小事多多费心。李阿姨不无担忧 地问我到底出了什么事,她能不能帮上一点哪怕是小忙?我安慰她不要担心,我也就是去几天就回来的。最后她又问我到底要去哪里,我简单地说“西边”就跟她道 别并挂了电话。

一切停当后,我又检查了一遍上午收拾好的行李,一个黑色尼龙软包里放着换洗衣物、一把折叠伞、一些常备药品包括露正用着的药与我平时服用的多种维生素、一小包保鲜袋装着的狗粮、一些我与狗一起吃的零食、护肤品、一本我一直没看完的《 禅诗二百首 》、一张中国地图、一瓶阿sa很早以前在日本买的作为新年礼物送给我的防身喷雾。这瓶喷雾上面找不到有效日期,-但好歹带着吧。看到这个喷雾,我的脸不由得浮上一个自嘲的微笑,一直没机会用这个古怪的礼物,想不到现在成为一个千里寻男友的单身女人就用上了。

基本上就带这些东西。另外在手袋里有钱包,钱包里装了张我与哲在这个公寓里的合影照,再把那个笔记本、手机、ipod、唇彩放进手袋里。看到这款哲最喜 欢的淡粉色唇彩时,突然记起八卦媒体上说帕里斯·希尔顿的手袋里只放钱夹与唇彩,-“嗯?这时候居然还有闲情?!”我心想,摇摇头,对自己不经意间流露 出来的放松感到既吃惊又满意,也许是有关这次旅行的一个好兆头吧。

露风禅会与我同行,它在昨天上午意外找到哲的打火机的惊人表现,使我更加不能离开它。哲的气味依旧飘荡在公寓四处,他的鞋子,他常坐的椅子,他挂在衣帽架上的风衣,这些都让露在短短几天内记住并能识别哲的气息。从一开始,它就是条与众不同的神秘的狗。

因为有露风禅同行,加上哲与他的车走的是公路,我放弃了从上海先飞成都再坐巴士到丹巴县的路线,直接从上海坐长途高速巴士先到湖北省的宜昌,这是我能发现的从上海发车最远而且又正在上海到丹巴中途的站点。

四 奇迹

下午四点半,去宜昌的长途车出发了。车上出奇地空,也许因为不在春节或其他长假的时候。

我躺在上铺,露风禅躺在下铺。给它也买了张票,另外塞了司机一些好处费,我与我的狗得以顺利地进了车子。

春天特有的柔软的风从并不严密的玻璃窗缝里吹进来,正午的太阳当头照着,处处明亮而没有影子。汽车像艘船一样在光滑的海面上前行,偶尔轻微地震动着。

我躺在窄小而有不洁气味的铺位上,听着ipod里游吟歌手许巍的歌-“缓缓透过车窗,看这移动的城市,…缓慢地飞翔,在这奔驶的原野,好像梦里醒来,看见清新的世界,此刻寂静的心,自在又安详…”

的确自从今天上午上了路,看到车窗外的景色一路都在飞快地后退,每一刻你看到的都是新的景象,这种物理上迁移变化的感觉以积极的方式影响到了心理。我突然感到了一阵莫名的放松,暂时地忘记了对前方未知的结果的担忧,仿佛离开上海就已是足够快乐的事。

– 难怪哲也会这么做了。

想到这里,我摇摇头,不让情绪转坏。

跳下去坐到露风禅的旁边,它马上摇尾舔我的手。

我从旅行包里拿出几片烤米饼干。这种米磨碎做的有特殊香味的烤饼是我最喜欢的零食,让我想起小时候父亲经常给我买的一种类似的东西-爆米片,那时是物 质相当匮乏连买米都还要粮票的八十年代初期,这种在上海街头由一种状如鱼雷的大肚铁罐爆出来的爽脆米片就是孩子们的美味。

我把这几片饼干都给了露。上次是偶然喂了它后才发现它也非常喜欢这个,而我则十分迷恋它咀嚼饼干时发出的清脆声音,“咔嚓咔嚓”,然后又“哗哗哗”,像个孩子那样肆无忌惮地吃着,而我父亲也曾经十分喜欢听我吃爆米片的声音。

从小我就对声音特别着迷。那时父亲给我讲的很多故事里,其中有一个是关于中国四千多年前的商代一个国王最宠爱的妃子喜欢天天听丝绸撕碎的声音。父亲教育我说:那是出于奢侈骄淫,那个国王很快就失去了百姓的爱,最后他的国家被消灭了。

我当时并不理解何为“奢侈骄淫”,但这个因丝绸而亡国的故事却牢牢地记住了,并在内心里秘密地向往着丝绸被撕裂时的优雅而清脆之声。长大后找裁缝第一次 做丝绸旗袍时,特意地等在那里,最终听到了裁缝先剪一刀然后顺势用手撕下去的那长长的无法形容的“嘶”一声,就跟我长久以来想象的一样,不,是还要美妙, 如天上仙音。

其实我对声音的迷恋得自父亲的遗传,如果说宠妃喜欢丝绸被撕裂的声音是出自奢靡,那么我父亲喜欢我吃爆米片的声音,则是出于仁厚的父爱,作为清贫的中学 历史 老师,能经常地给我吃爆米片就已是他能做到的最好。

而我喜欢狗吃烤米饼干的声音,大约就是出自对自己童年生活与亲爱的父亲的回忆。

想到这里,思绪已如柳絮般四处飘散,我在上海时长久不去触碰的一些往事纷纷扬扬地在风中卷飞着,重又回到我眼前。

母亲。

世上我最不能原谅的两个人:一个是在撞到我父亲后逃之夭夭最终使我父亲死在路边的司机,那一年我十六岁;另一个,是我母亲。她守寡一年后通过当时还很少见的报纸征婚,匆匆地跑到欧洲,嫁给一个有钱的秃头奥地利老头。那一年,我十七岁。

我从不确定父亲与母亲之间有没有真正的爱情。他们年纪相差十三岁,是通过我爷爷奶奶找的媒人认识并成亲的。就像那个年代常见的那样,他们是对方生命中接触到的第一个异性,并且在正常情况下也将是唯一的异性。

生下我的时候母亲才二十一岁。她一直都是我们住的那个街区里公认的最漂亮的女人,浓密而乌黑的头发,丰满白晰,大眼挺鼻樱唇,怎么看都觉得像苏联电影里 的欧洲女人。她又特别会打扮,虽然家境贫寒,但她总能聪明地做出最漂亮的东西。比如常常自己用一堆卷子与发夹弄出各种发型,夏天的时候再穿上自己做的白短 袖衬衣配藏青色百褶裙,就真的很像是时髦的外国女人了。被她打扮得像个小公主似的跟她出门的时候,我又自豪又紧张,常有小伙伴在弄堂远远地跟着我与母亲, 嘴里叫着“外国女人,外国女人,魏的妈妈是外国人!”

爸爸尽他一切所能地疼爱我与我母亲,在家里我与母亲仿佛是公主与皇后,但他,却总像谦和的奴才,事事以我与母亲为先。别的父亲已经在骑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时,他却还在骑一辆自己东拼西凑起来的没牌子的老爷车。

小时候印象中的爸爸妈妈从没有吵过架,但也从来没有过分亲热的表示。他们总是彼此客客气气,对对方就像是客人一样。我记得小时候曾经迷惑过,为什么别人家的爸爸妈妈一直高声吵架,响亮地打架,使得邻居们经常像看戏一样围观着,而我们家却一直安安静静?

在家中,身为教师的父亲担负了教育我的全部任务,而母亲则负责像为我做衣服那样的日常生活的琐事。父母都不是那种说很多话的人,但因为父亲常常地跟我讲 历史与佛教的故事,又长年辅导我的功课,无形中我与父亲的精神世界更接近,我成人后的性格与气质也更多地受到父亲的影响。

母亲,则更像是一朵美丽而沉默的壁纸上 的花。她似乎永远坐在那架蝴蝶牌缝纫机前做出一件又一件的漂亮衣服与饰品,除此之外,她不做什么。她美丽而淡然,你似乎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深处,她真正 的所想所爱所恨,你都一无所知。渐渐地,你也就忘记了她还有一个深藏不露的内在世界,甚至忘记了她还有自己的意志,-一种任何女人都拥有的有关所有爱欲 的秘密意志。

直到父亲在一场车祸中丧生的一年后,当她那样毅然决然地把自己嫁到遥远的欧洲小国,她那一直被掩埋被忽视的女性意志甚至是一个女人的身份,才终于以强光突现的方式让周围所有的人都震惊不已。

包括我。

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她,一直沉默而温和的她,居然在父亲才去世不过一年的时候,抛弃了我与一个母亲的身份,离开上海跑到奥地利与一个陌生的老头子结婚。

至今我仍不能相信她曾在我十七岁时就离开了我,我觉得她背叛了我的同时,也背叛了父亲。中国古代有寡妇在三年内不能再嫁的习俗,1994年的中国虽然是 开放与宽容了许多,但我母亲的行为在当时当地还是引起了不小的风波。祖父母甚至将她的户口簿收了去,以阻止她去上海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出国护照。

但母亲,终究还是飞到西边的奥地利去了。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不幸与阴影总是比世间一切来得都快。而我,似乎也在一夜间长大了。

那会儿我刚刚考上上师大美术专业,离开爷爷奶奶家住到了学校宿舍。每个月用着母亲寄来的大笔生活费,相比于跟别的同学,富有而孤独。我决定堕落。